内蒙古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现采用参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综合评价,采购金山校区人工湖及廉政广场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金山校区人工湖及廉政广场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2.内容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金山校区人工湖及廉政广场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98000 |
无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中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失信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7月 24日至2020年 7月 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到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精诚楼5楼512室交书面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中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失信名单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材料。
6.具有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证明。
注:1.报名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3.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 纸)一套。未按要求提供的或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免费领取,于2020年7月29日将以电子版形式发到投标人电子邮箱,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对于采购过程中聘请专家及代理机构所产生的费用比照执行,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08-04 9:30:00
开标时间: 2020-08-04 9:30:00
开标地点:开标前通知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赵文姬
联系电话:0471-6653059
内蒙古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0年7月24日